

本院是依法設置的綜合性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所屬國家質量檢驗檢測中心是在本院基礎上,經原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認監委批準成立。本院是完全獨立于生產、銷售部門和用戶及消費者的第三方檢測服務機構。
本院遵循CNAS-CL01:2018《檢測和校準實驗室能力認可準則》(ISO/IEC17025:2017)及認可領域應用說明、《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評審準則》及特殊領域資質認定條件等要求,建立了完整有效的管理體系,并通過行之有效的手段不斷地進行完善,以便為客戶提供滿意的服務。為保持檢測工作的公正性、科學性,防止不恰當因素對檢測工作的干擾,本院做如下公正性聲明:
a)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法履行義務、承擔責任。
b)公正地實施活動,并從組織結構和管理上保證公正性。
c)遵守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的規定,嚴格執行標準、規范、細則等有效技術文件,以誠實、公正的態度確保檢測工作的質量,并對報告數據和結果負責。
d)檢驗工作不受任何來自內外部的不正當商業、財務和其他方面的壓力和影響,并防止商業賄賂。院管理層承諾不對檢測工作進行干擾,全力維護檢測工作的獨立性、公正性和誠信度。
e)本院及本院員工不與其從事的檢測活動以及出具的數據和結果存在利益關系;不參與任何有損于檢測判斷的獨立性、公正性 和誠信度的活動或卷入任何可能降低本機構在能力、公正性、判斷或運作誠實性方面的可信度的活動;不參與和檢測項目或者類似的競爭性項目有關系的產品設計、研制、生產、供應、安裝、使用或者維護活動。
f) 本院持續識別影響公正性的風險。
g) 本院員工對其在檢測活動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技術秘密負有保密義務。保證對受檢(委托)單位的專利權和保密資料予以保護,并保證不將受檢(委托)單位的樣品、資料、數據等隨意擴散或用于本院的產品技術開發。
h) 對檢測結果提出的申、投訴,由本院受理,并將處理結果及時反饋。
i) 加強廉政建設,端正工作作風,文明上崗,廉潔自律,堅持原則,不濫用職權,不循私枉法。
j) 工作質量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認證、認可部門的監督檢查和受檢(委托)單位的監督,如出現違反本院的規定和有損公正性的情況,最大程度消除或降低風險。